火狐电竞入口

当前位置: 首页 > 火狐电竞入口

非机动车上路模拟考试 (郑州卷)

上架时间: 2024-06-21 21:21:04 |   作者: 火狐电竞入口
产品详情

  拼装非机动车、改装电瓶车、在电动三轮车上搭篷,这些行为或被禁止。记者昨日从市政府网站获悉,为加强非机动车尤其是电瓶车的管理,规范电瓶车的生产、销售及登记,规范非机动车的停放,保障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畅通,保护广大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市公安局会同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局等单位联合起草了《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看你答对没:针对电瓶车生产销售乱象,《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未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的电瓶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

  消费者购买的电瓶车,因不符合规定标准和未经认证而异常登记上牌的,销售者应当给予退货或者更换,并依法进行赔偿。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非机动车的销售经营主体身份进行核验和登记,明确销售者在平台进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务的品质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发现平台内有违反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要求平台经营者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看你答对没:《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行为:拼装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上加装、改装动力装置,或者拆除、改装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限速装置等更改非机动车技术参数影响非机动车行驶安全的行为;在非机动车上搭篷,加装挂架、音响、高音喇叭、灯光,加装或者改装座位等改变非机动车外形结构影响非机动车行驶安全的行为。

  看你答对没:按照规定,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将电动自行车的废旧电池送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或按照有害垃圾分类依法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经营者应当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回收电动自行车的废旧电池,并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送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不得随意将废旧电池交给无处置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处置。

  提倡非机动车生产企业、经营者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免费回收等方式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

  看你答对没:2018年10月起,郑州市全面启动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当前,郑州街头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多数已安装牌照。

  《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已经纳入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号牌和行驶证。未经登记的,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增设登记办理点、鼓励实行带牌销售等方式,为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提供便利。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依规悬挂号牌,并保持号牌完整、清晰,不得污损、遮挡。禁止盗用、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牌证或临时通行牌证。

  看你答对没:在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这些规定:遵守交通信号,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各行其道的通行原则,不得逆向行驶或者在机动车道、人行道上骑行;在没有施划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不得醉酒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高架道路、上跨桥梁、下穿隧道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

  看你答对没:在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这些规定:禁止牵引和搭载动物;禁止驾驶拼装的非机动车,或者驾驶加装、改装等改变外形结构及更改技术参数影响行驶安全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规的其他规定。提倡电瓶车驾驶人和乘坐人佩戴安全头盔。

  对于“摩的”拉客行为,《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非机动车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

  看你答对没:对于法律责任,《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从事经营性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或者销售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看你答对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罚:

  盗用、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牌证或临时通行牌证的,收缴牌证,处以50元罚款;

  已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号牌,号牌不完整、不清晰,或者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的,处以警告或20元罚款。

  看你答对没:非机动车载物未采取加固措施,发生货物散落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况的,处以20元罚款;

  驾驶拼装的非机动车,或驾驶加装、改装等改变外形结构及更改技术参数影响行驶安全的非机动车,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罚款。

  看你答对没:非机动车停放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由区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规定处罚。

  未按照规定设置明显的停放服务标识牌,标明收费价格标准、停车服务时间段、经营者信息及监督投诉电线元以下罚款;未依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识或者证件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上一篇: 【48812】关于电动车驾照考试你想知道的都在这儿!

下一篇: 明确了!电动车、三轮车上路需要考驾照考试科目、费用公布